高甲戏,是我国民间传统戏曲剧种之一,也是河北省唯一一种山地戏剧。此戏剧始于明代,距今已有六百余年的历史,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之一。因其艺术价值和传承历史而成为京津冀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。
高甲戏剧的表演场所多为山村乡间,演员大多是当地的村民。原本以传统戏曲为基础,再借鉴民间歌舞艺术而形成。高甲戏剧在演出形式、唱腔、表演方式上都有独特风格。其表演舞台一般是在庙会、赶集等场合搭建的简易舞台上,以广场舞的形式便于观众观看。
高甲戏的主题取材广泛,常以历史故事、励志传奇为主,如《刘海砍樵》、《牛郎会织女》等。演出方式多为合唱、对唱、独唱、说唱等。高甲戏剧通常也伴随着地方乐器如板胡、梆子等的演奏。